Author: Emily Carlson

Emily writes about wellness and sustainability, hoping to inspire readers to lead healthier, more environmentally conscious live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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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免稅額全攻略:同住、全年同住與扣稅關鍵一次掌握

父母免稅額與供養條件:合資格年齡、居港要求與申請重點 父母免稅額旨在鼓勵納稅人承擔家庭照顧責任,對符合條件的父母或外祖父母/祖父母提供經濟支持。合資格關鍵包括年齡、是否受供養、通常居於香港,以及同一名長者不可被重複申請。一般而言,年滿60歲或以上(或符合領取政府長者津貼資格)的父母,可申請較高的免稅額;介乎55至59歲則屬較低級別。只要在該課稅年度內「任何時間」有供養,即可申請基本免稅額,不必整年供養。 供養父母免稅額中的「供養」,通常指實質的金錢或生活支援,例如定期轉賬、支付醫療/生活開支、購買日用品或繳交水電煤等。沒有硬性規定必須同住才算供養,但若能提供憑證(如銀行紀錄、收據、轉賬截圖),更有助於清晰反映實況。若父母於年度中離世,只要在離世前有受供養,仍可於該課稅年度申請。 就免稅額金額而言,近年普遍架構為:年滿60歲或以上(或符合相關津貼資格)者,每名可享有較高的基本免稅額;介乎55至59歲者則每名享有較低的基本免稅額;若符合同住條件,還可額外申請相同等級的「同住額外免稅額」。實際金額會因年度政策調整而變動,填報前宜參考最新稅局指引。 需留意,同一名長者在同一課稅年度內,只可由一名納稅人申請免稅額(不論是子女、媳婿或女婿等),不可重複。夫妻二人如同時供養同一父母,需協調由其中一人申請。若父母分別由不同子女供養,則各自就不同的父母申請,不會重疊。長者須「通常居於香港」是常見要求,例外情形以稅局解釋為依歸。 同住與全年同住:條件界定、證明重點與常見誤區...